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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司调研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情况

文章来源:未知 | 发布日期:2017-05-26 | 点击次数:

 

 

法规司调研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情

 

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的贯彻落实,1020日至23日,法规司赴上海等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调研,了解地方贯彻落实63号文情况,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试点示范方案等听取山西、上海、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0个地方发展改革委意见建议。各地普遍表示,63号文印发后,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抓紧进行部署,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上海、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四川等地方正在起草实施方案。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四川、甘肃等6个省已经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由省长或常务副省长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63号文落实工作。

法规司负责同志强调,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鼓励地方在平台整合工作中,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但要把握好三方面,一是要正确领会“平台整合”内涵。平台整合不能理解成简单的场所、机构、人员整合,而是要建立起统一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二是要坚持统分结合。整合推进中要对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作出普遍性规范,同时要考虑各领域交易的差别性要求。三是要利用好信息化手段。要尽快谋划建设省级电子信息系统,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等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下一步,国家发改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筹备召开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指导和推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二是抓紧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等制度规则,尽快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意见。三是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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